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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山实验中学2008年“小升初”艺体特长生招生方案 | ||||||||||||||||||||||||||
| 作者:市实中办… 文章来源:乐山市实验中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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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突出学校办学特色,培养艺体人才,根据乐中教发(2008)42号文件精神,乐山市实验中学今年在市中区“小升初”学生中招收40名艺体特长生,作为今年计划内正取生,具体方案如下:
二、艺体特长资格条件 属于“电脑派位”录取对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2008届小学毕业生。 ① ② ③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学生只能参加一所学校的测试,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学校资格审核要求 1、参加区级以上体育、艺术类比赛的获奖证书必须盖有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参加体育竞赛获奖的,必须同时出示相应的成绩证明。 2、参加艺术集体项目获奖,并符合基本条件的,必须出示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出示的书面证明。(集体项目参与者需学校书面证明、校长签字、教育局审核) 3、在市区两级大型文艺汇演中担任节目主持的优秀节目主持人,需由市区两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共同出示书面证明。 4、所有艺术成绩证书不属于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发放的,一律无效。 四、报名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家长,于2008年6月2、3日,带好户口簿,及证明考生资格和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两张1寸近期照片,到实验中学门口报名。 五、艺体特长生测试,录取办法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我校进行专业素质测试后(不再进行文化素质测试,不收取报名费),由市、区教育局共同研究、审核批准,向社会公示三天无异议,并愿意与我校签订《乐山市实验中学艺术特长生协议书》,承诺按学校要求参加各级各类艺体活动和比赛后,择优录取。被提前录取的特长生不再参加“电脑派位”录取。 六、艺体特长招生日程安排 6月2—3日: 特长生报名及资格审查 6月10-12日: 公示拟录名单
乐山市实验中学 2008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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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ervin 责任编辑:erv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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